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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5264/2024-839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11-12 11:00
发布单位: 汤浦镇 有效性:

《关于开展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关于开展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

           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与运行规范》执行,按“应消一体、站队一体、防消一体”原则建设三级应急消防管理站,配备4名以上专业工作人员、8名以上专职消防队员,应急消防管理站业务用房包括:办公室、值班室等功能室;辅助用房包括:询问室、会议室、 资料室等。其中,询问室应满足执法办案的需要,宜符合以下要求: a) 使用面积不少于 6 m 2; b) 地面铺设复合地板,门及墙面做隔音和防撞处理,隔音防撞材料采用阻燃材料; c) 窗户内侧安装牢固的防护栏(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d) 安装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室内光照亮度满足录像要求; e) 照明灯具安装防护罩,电源插座为防触摸式安全插座; f) 视频探头安装数量不少于 2 个。同步落实其他装备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培训、闭环管理等要求。

(二)专职消防队建设水平提升

            按规范要求配备不少于3顶安全帽、1台便携式执法笔记本电脑、1套执法装备箱(包)、2台执法记录仪、1个激光测距仪、1个多功能气体检测仪,同时根据我镇山区多、水域大的特点,配备了2辆消防车和3艘冲锋舟,保障各类事故、灾害救援任务的顺利开展。

(三)应急和消防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名词解释:

“1+X”责任体系:1个应急消防管理站+X个相关职能办线和基层站所,落实各条线上的应急和消防管理责任。

“141”基层治理体系:即“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四个平台为党建统领平台、综合治理平台、多元共治平台、便民服务平台。

三、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人:吕高能

联系电话:89809020

 政策原文:

汤政[2024]2号关于开展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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