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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988/2024-839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08 16:54 |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上虞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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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露天烧烤管控工作,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划定上虞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 二、制定过程 区综合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启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划定工作,通过走访属地街道实地调研餐饮油烟治理情况,对区域范围划分提出意见建议,拟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并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形成《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上虞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 三、主要内容 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虞舜大道北段—迎宾大道—江环东路—驿新西路—梁祝大道东段—舜耕大道东段—百岭路—博学路—江东南路—舜耕大道东段—舜耕大道西段—浙东古运河—凌江河—常台高速—镇西路—虞舜大道中段—人民大道西段—运河东路—江西路—虞舜大桥(详见通告)。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 读 人:孙杰 联系电话:0575-82003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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