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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988/2024-83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1-08 16:52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 号: | 虞政发〔2024〕14号 |
统一编号: | DSYD00-2024-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上虞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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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露天烧烤管控工作,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划定上虞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虞舜大道北段—迎宾大道—江环东路—驿新西路—梁祝大道东段—舜耕大道东段—百岭路—博学路—江东南路—舜耕大道东段—舜耕大道西段—浙东古运河—凌江河—常台高速—镇西路—虞舜大道中段—人民大道西段—运河东路—江西路—虞舜大桥(详见附图)。 二、凡在禁止的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综合执法局承担。 四、本通告自2024年1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示意图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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