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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53/2024-8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4-19 15:16
发布单位: 岭南乡 有效性: 有效

(图解、文字)《岭南乡2024年度人居环境卫生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持续巩固提升全乡“五星达标、3A争创”成果,不断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长效化,进一步擦亮全域旅游发展的生态底色,全力助推“南花园品质乡村展示地、大湾区共同富裕示范地、长三角休闲度假目的地”打造,根据“五星达标、3A争创”迭代升级要求和《上虞区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制定过程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虞政办函〔2021〕18号)的通知等文件。岭南乡2024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听取各村、办线意见,由办线拟稿提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三、主要内容

本文件主要以“一分两清三化”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主要分为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费用和结算、工作考核、有关工作要求等方面。

1.实施主体

为加强全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效,乡政府委托绍兴上虞覆卮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负责全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乡域范围内日常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集中环境整治、保洁成效考核等。

2.实施方式

旅游公司采取购买服务和委托的方式实施,其中乡集镇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和中转站运转(分拣)按照采购程序向社会购买服务,各村域范围的日常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环境集中整治、绿币计划、三线整治优化提升等委托各行政村经合社具体负责实施。

3.实施费用和结算

各村域范围的日常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集中环境整治等费用以各行政村年度350元/人的标准为基准(各行政村人数以2023年底公安在册户籍人数为准)。乡根据各村月度、季度考核情况,每季度进行结算支付。

以上费用由乡财政按实拨付给旅游公司,再由公司支付给乡集镇物业服务提供方、各行政村经合社。

4.工作考核

各村域范围的日常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集中环境整治等工作参照《岭南乡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详见发文文件附件)进行考核。

五、有关要求

乡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环卫、农经、旅游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办线负责人为组员,负责该办法的实施。环卫线要加强督查考核,提升全乡环境卫生工作成效。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岭南乡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上虞区岭南乡环卫线

解 读 人:李洋

联系电话:1520575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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