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岭南乡 >>政策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002590753/2024-8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岭南乡 公开日期: 2024-04-19 14:5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岭政发〔2024〕1号
统一编号: DSYD99Q-2024-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岭南乡2024年度人居环境卫生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村、办线(站所):

《岭南乡2024年度人居环境卫生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办法》经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岭南乡2024年度人居环境卫生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办法


为持续巩固提升岭南乡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现制定2024年度长效管护实施办法,内容如下:

一、实施对象

各行政村

二、实施内容

以“一分两清三化”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三、奖补标准

乡财政继续按照350元/人标准(2023年底户籍人数),明确各村年度保洁资金额度,经考核后以季度为单位下拨至村。在2024年年初,每村预拨10万元作为2024年人居环境基本运行经费,预拨费用从各村年度资金中扣除。

四、考核方式

基于2023年度人居环境卫生标准考核结果以及各村环境卫生基础,2024年将8个行政村分为两个梯队即A类村和B类村,并动态调整。月度考核A类村最后一名下调至B类村,B类村第一名的上升至A类村,根据2023年各村12月考核情况,确定2024年1月各村初始类别。

A类村:青山村、立功村、东澄村、泰岳村(初始排名不分先后,不计入2024年1月考核。)

B类村:许岙村、丰树坪村、龙山村、覆卮村(初始排名不分先后,不计入2024年1月考核。)

考核分为:问题发现、问题整改、月度考核分汇总、对标奖惩四个环节。

1.问题发现环节:①乡成立以农村人居环境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村片长为副组长,各联村组长为组员的农村人居环境考评工作组,每月初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评分标准》(附件1)分组完成农村环境卫生检查(每个自然村必到),并将问题照片不少于50处(乡级拍摄),其中垃圾分类不少于10处(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为主),当月7日前整理汇总反馈乡环卫线(附件2),由乡环卫线再反馈各村要求整改。②环卫线每月中旬随机抽取各行政村其中的2个自然村开展督查,并将问题(每个自然村不少于20处,其中垃圾分类不少于5处(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为主)20日前反馈给各村。

2.问题整改环节:各村根据反馈情况及时整改问题,按照7天1轮将整改结果及时报乡环卫线汇总(每月15日、22日、29日),乡环卫线需抽取若干点位进行整改情况复核,并每月定期通报整改率排名。

3.月度考核分汇总:由①整改完成率、②日常保洁到位率、③额外保洁支出三部分构成。其中①整改完成率从低到高按1-8分赋分,并以50%折算进总分;②日常保洁到位率以常规督查和抽查等形式为主,按检查情况予以1-8分赋分,并以30%折算进总分;③额外保洁支出,以农经线数据为准,人均花费越高则得分越低,按1-8分赋分,并以20%折算进总分。

4.对标奖惩环节:各村按全年350元/人为基准,每月根据考核名次进行定级奖惩,共定八级标准。

①A类村月度考核1-4名分别按全年390元/人、380元/人、370元/人、360元/人折算成当月月度保洁经费;B类村月度考核1-4名分别按全年350元/人、340元/人、330元/人、320元/人折算成当月月度保洁经费。

②月度整改率率先达到100%的,经乡复核通过的,全额享受月保洁经费;乡复核未通过的,当月保洁经费扣除10%;如乡复核未通过(涉及点位2处以上或弄虚作假点位1处以上),予以一票否决,当月保洁经费扣除30%。

③在区级考核中,名次居全区前5名的村,当月保洁经费增加10%;5-19名之间的村,当月保洁经费扣除10%;20-29名之间的村,当月保洁经费扣除20%;30-39名之间的村,当月保洁经费扣除30%;40名以后的村,当月保洁经费扣除70%。

④在市级及以上督查考核中,名次位于前10%的村,上当月保洁经费增加10%;名次位于后50%的村,当月保洁经费扣除20%;名次位于后80%或者被点名批评的村,当月保洁经费扣除70%。

⑤垃圾分类未做到位,绿桶存在明显其他垃圾被垃圾中转站记录10次以上的,当月保洁经费扣除5%;本村保洁人员不在岗或在岗未履职尽责的,每发现一次扣减该村当月保洁经费扣除5%。

⑥各村月度考核结果和岭南乡行政村月度考核奖挂钩,A类村第一名当月月度考核奖增加50元,B类村最后一名当月月度考核奖扣除50元;从B类村上升至A类村的当月月度考核奖增加50元,从A类村下跌至B类村的月度考核奖扣除50元。

⑦各村全年考核结果作为《岭南乡2024年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相关考核项目的评价和得分依据。

⑧上述奖惩条款可累加计算。

五、其他事项

1.各村要进一步加强本村保洁力量建设和督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鼓励本村人员担任保洁人员并为其落实基础保障,确有困难需求助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则应经乡政府审批同意后实行。在2023年12月底前将本村保洁人员名单报乡环卫线备案。

2.2024年起,各村保洁设备设施采购股所需资金,乡按照80%予以保障,剩余部分由村自筹。

本办法自2024年1月开始施行,原实施办法自动废止。


附件:1.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2024年岭南乡人居环境卫生检查问题清单(  村  月份)

          3.2024年岭南乡各行政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人员汇总备案表

          4.岭南乡保洁设施设备申请表


附件1

                                                     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评分标准

项目

工作要求

评分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15分)

1.村内垃圾分类设施及投放标识按照标准配置,行政村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集置点(收集点),分类设施及周边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分类设施无破损。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长效制度,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工作制度、三支队伍、荣誉榜等在宣传窗内公示。

3.生活垃圾做到应收尽收,应分尽分,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必须使用专业环卫车辆,收运车辆按规定喷涂车身颜色,设置分类标识。收集、运输过程中无混收、混运等问题。

4.分类投放水平较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2021年分类准确村比例达到4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覆盖。

5.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实效。生活垃圾均委托有资质机构(或镇村)进行资源化集中处置或就地处置。

6. 垃圾分类宣传形式多样,每个自然村有三类及以上垃圾分类宣传方式,垃圾分类宣传内容符合省标准规定。

7.提高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每村配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

1.未按规定配置的,每发现1处扣 1 分;分类标识标牌有误的,每发现1处扣 1 分;未按规定设置集置点(收集点)的,发现 1 处扣 1 分;集置点公示告知分类种类、收集方式、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缺少一项扣 0.5 分;收集容器垃圾满溢、脏乱差、破损的,每发现1处扣1 分。

2. 未建立长效制度的扣 1 分;未纳入村规民约的扣 1 分,未建立奖惩措施的扣 1 分;宣传窗内,内容不完整的,少一项扣 0.5分。

3. 垃圾收容器满溢的,每发现1次,扣 1 分;收运车辆不符合规定的,发现1次扣 1 分;收运车辆喷涂设置不规范的,每发现1辆扣 1 分;未分类收运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4. 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入户调查 20 户居民,每降低 5个百分点扣  1分;抽查20 户居民分类桶,每降低 5个百分点扣 1 分(准确村正确率要求为80%);分类设施设备未配置的,总体分类工作不得分。

5.未进行资源化集中处置或就地处置的,扣 1 分。

6. 宣传形式每少 1 类扣 1 分;宣传内容不符合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 0.5 分;宣传内容中发现一处错误的,扣 0.5 分。

7.未完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建设的,每村扣2分。

清理空倒房

(6分)

1.村内无影响村容村貌、有碍观瞻及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垣断壁、危房等空倒房。

2.有探索空倒房综合利用的有效举措,通过拆除空倒房,或平整后进行绿化或景观打造,或用于农户新建房屋,缓解农民建房难问题,或用于闲置农房激活,发展富民增收产业。

3.有较为有效的违建处理机制,全面清理违法违章建筑,村内无非法“一户多宅”。

1.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2.未开展有效举措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清理乱堆乱放(10分)

1.村内道路及两侧、河道岸坡、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无乱堆建筑垃圾、乱放生产生活用具、乱丢旧家具等乱堆乱放现象。

2.村内农贸市场商铺、营业房周边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破蓬散架和占道、跨门经营等现象。

3.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柴草、生产用具、废弃物资等生产生活用具堆放整齐美观。

4.利用村内道路周边、空余场地,合理建设或划定公共停车场(泊位),无乱停放车辆和僵尸车。

5.菜园围栏、各类棚架实用美观,有广告布缠绕,季节性枯枝蔓藤未及时清理等现象;田间地头有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等乱堆放现象。

1.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清理乱贴乱画(4分)

1.村内建(构)筑物外立面、树木、线杆、指示牌、公交站亭以及有关公用设施上无乱贴乱画和违规小广告现象。

2.村宣传橱窗整洁无破损、无积尘,内容更新及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不文明、不健康的广告;村内设立统一的企业广告定点张贴处,公益性广告和信息发布规范。

1.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2.每发现宣传橱窗存在一处问题扣0.5分;未设立广告定点张贴处扣1分。

垃圾清运保洁(8分)

1.道路及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河渠沟塘、绿化带,村级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家宴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场所无明显垃圾。

2.生活垃圾入筒,畜禽规范圈养。

3.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村域内农户全覆盖,村内主要场所、道路每日普扫2次以上。

4.道路两侧无陈积垃圾,侧旁无积水、窨井口无堵塞,作业垃圾备扫干净。

5.清扫成堆的垃圾不就地焚烧,垃圾送到指定地点分类倾倒,不随意倾倒。

6.垃圾箱体外无积泥、无积污,每天清洗桶体一次,洗后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整洁、无磨损破坏;箱内底下无积水、积泥、积垃圾,亭顶无杂物、无积灰、积污、无乱张贴;垃圾箱四周无暴露垃圾,无垃圾溢满、焚烧垃圾等现象;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点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7.严格按照分类运输、定车运输的要求做好清运工作,运输途中无抛洒现象。

8.村居公共环境整治,无积水容器,公共设施不积水。

1.道路保洁:全天普扫2次,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未达标准每项扣 0.5 分;路面不干净,发现有烟头、纸屑、瓜类皮渣,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头、粪便、呕吐物、动物尸体、垃圾包等废弃物,每次扣 0.5 分,以100米为单位,扣满分为止;正在清扫的前后各5米范围内,不做扣分处理;发现成堆暴露垃圾每次扣 0.5 分,扣满 5 分为止。

2.绿化带保洁:白色垃圾每次扣0.5  分,烟蒂每个扣 0.5 分,以检查100米为单位,扣满5分为止;发现成堆暴露垃圾每次扣 1分,以堆计算,扣满 5分为止;绿化带内垃圾带状铺开超总长50%,扣1分。

3.环卫设施:垃圾房、垃圾桶、果壳箱外观应保持整洁,无明显污损,有明显污损的每只扣 0.5 分。

4.垃圾清运:对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中心(中转站)内的生活垃圾按照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严禁抛洒滴漏,未做到视情节轻重扣 1-3分。

5.检查区域内发现村居公共区域积水1-5个扣0.2分,6-10个扣0.5分,11-20个扣1分,最高不超过2分。

公厕洁化(6分)

1.每座公厕日常管护规范、有效,定期开展卫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2.公厕外立面整洁,周边环境洁净;公厕内保持通风、清洁,做到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

3.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厕管理机制,并将管理制度和管理员上墙公示,做到人员、制度、职责、经费四落实。

1.公厕每天两轮保洁工作,一遍消杀作业,未达标准每项扣分;有明显异味的扣0.5分。

2.缺失厕所指示牌、标识牌、男女厕所标识牌、工具间管理用房标识牌、无障碍标识牌等每块扣0.5分,破损、遮挡、污损、歪斜每块扣0.5分;缺失一处文明如厕提示的扣0.5分。

3.大小便槽有明显污渍每处扣0.5分,有积粪的扣1分,堵塞扣1分,垃圾桶或纸篓破损、不洁、满溢的每处扣0.5分;地面有积水扣0.5分,地砖、墙砖有破损脱落每块扣0.5分;清扫工具乱放扣1分。

4.公厕内其他设施有不洁或破损的每处扣0.5分。

水体净化(5分)

1.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障碍物、无病死动物,做到水面流畅,水面打捞物集中堆放妥善处置,无二次污染。

2.河岸无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无垃圾、堆积物等,做到岸坡干净整洁。

3.河道无污水直排,晴天雨水口不排水。

1.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病死动物,有垃圾的,每发现1处扣0.5分;有漂浮物的,每发现5处扣1分;有障碍物,每处扣0.5分;有病死动物的,每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河岸无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无垃圾、堆积物,有垃圾、堆积物等,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河道无污水直排,晴天雨水口不排水,发现晴天排水或污水直排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庭院美化(9分)

1.庭院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美丽庭院户达到40%以上,整洁庭院户达到85%以上。

2.有一条美丽庭院示范带,联片20户以上,示范带内美丽庭院户达到80%以上。

3.有一个功能齐全的“绿币超市”,有一套操作性强的运行制度,有一块内容完善的公示栏,每月开展绿币发放、兑换,并有详细的记录,定期对考评结果、“绿币”发放、兑换记录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有一支公平公正的督导队伍,成员不少于10人,每月1次对所在村50%以上的农户开展“绿币计划”实施情况实地评分指导,做好评分记录并及时反馈意见。

5.住户台门、院落内环境整治、闲置容器倒扣存放,无久置积水容器,水样植物、储水容器经常换水或放养鱼类,花盆底盘保持干燥。

1.未达到比例的,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 1分。

2.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3.户均积水容器大于1个,每户扣0.2分,大于2个,每户扣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三线序化(8分)

1.村庄杆线设置合理规范,无倾斜、断裂、杂乱、废弃的线杆,无管线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

2.有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及时对室外电力、通信设施进行清理维护并合盖,及时更换陈旧、坏损设备,制定落实接户规范,避免后续乱拉乱接。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设施管护(15分)

1.路面养护要确保路面完整平顺,杜绝啃边、裂缝、拥包、碎裂、脱皮、坑槽、沉陷等病害,保证路面与井框顺接。

2.雨水管线及窨井养护,确保雨水管线完整畅通,注意井盖、框设置平整度及完整;定期对管网疏通、检测。

3.照明及附属设施养护,确保照明亮灯率;照明桥架、照明灯具固定不倾斜。

4.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植物无死株。

5.村级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家宴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场所的设施适时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治理秸秆焚烧

(4分)

1.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开展禁烧专项巡查,落实乡镇街道制止露天焚烧的法定责任,建立以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2.明确专人负责辖区火点预警。实现精准发现、即时推送、快速处理的闭环管理。

1.未落实责任体系的扣1分。

2.每有一处火点扣 0.2分,超过半小时未整改反馈的再扣 0.2分,超过 1 小时未整改反馈的再扣 0.5 分。

日常保洁和机制体制

(10分)

1.建立保洁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村级环境卫生监督制度。提供管护合同、保洁员花名册、保洁员工资发放清单等资料。保洁员按合同要求履职到位。

2.村级成立管护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成立督查小组,有督查记录,原则上要求村一周一督。

3.建立村级管护机制,细化管护措施,健全财务制度和管护台账,并纳入村规民约。

4.资金需专款专用,村要出台绿币计划实施方案。

1.每发现保洁不到位一处问题扣1分。

2.每发现制度或台账资料不全每处扣1分。

一票否决事项

有劣V类水、露天粪缸、旱厕。


附件2

2024年岭南乡人居环境卫生检查问题清单(村月份)

序号

检查自然村

问题描述

问题照片

第一轮整改情况

第二轮整改情况

第三轮整改情况

整改照片

审核意见

整改照片

审核意见

整改照片

审核意见

1










2










3










4










5










6










7










8











附件3

                         2024年岭南乡各行政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人员汇总备案表

序号

行政村名称

保洁人员姓名

年龄

保洁范围

保洁时间

联系方式

备注

上午

下午

1









2









3









4









5









6









7









8











附件4

                               岭南乡保洁设施设备申请表

行政村名称(盖章):              村委负责人签字: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采购产品要求

备注

1






2






3






4






5












合计数量


注:1.申请内容:垃圾桶(包括户桶、收集大中桶)、垃圾清运车、电子秤、手持终端等设施设备;2.设施设备配备完成后由村自行负责维护保养。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岭政发〔2024〕1号岭南乡2024年度人居环境卫生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办法.pdf

关于《岭政发〔2024〕1号岭南乡2024年度人居环境卫生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docx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