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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32/2024-813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20 17:02 | |
发布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有效性: |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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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精神,2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1号)。为贯彻落实市“8+4”政策体系建设关于“逐条对照、全面承接”省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绍兴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 二、主要内容 第一方面,“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支撑”。包括强化项目规划空间保障、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改革2条政策。主要内容有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正式批准之前,实施过渡期政策,保障急需开工各类建设项目所需的规划空间;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协同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的迭代与深化等。 第三方面,“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包括推动内生项目落地建设、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支持工业用地“上楼下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5条政策。主要内容有统筹存量及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制造业内生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建立中小企业要素资源“配对池”,积极引导二级市场工业用地在撮合平台上交易;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产业用地供地方式;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工业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5,支持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用足用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政策,加快打造一批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片区;贯彻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加快批而未供等存量土地消化处置等。 第五方面,“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包括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深化土地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文明项目建设3条政策。主要内容有严格地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新政,拓展补充耕地来源,全年新增耕地(流入耕地)3万亩以上;加快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5万亩以上;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个,重点推进10个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新增“多田套合”面积2万亩;积极实施国土绿化造林行动,持续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培育各类林业产业等。 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解读机关: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5-85116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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