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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8252/2024-819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崧厦街道 | 公开日期: | 2024-06-17 16:1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文 号: | 崧办〔2024〕14号 |
统一编号: | DSYD99G-2024-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进一步明确随迁子女(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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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随迁子女(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随迁子女(新居民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街道各校统筹安排就读,根据区教体局2024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街道教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崧厦街道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作如下意见: 一、招生范围及新生年龄 1.基本条件: 居住在崧厦街道区域内并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 2.新生年龄等条件: ①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在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②初中一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须有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二、明确入学条件 对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非上虞区户籍随迁子女,可向暂住地崧厦街道指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出就学申请: 第一类: 1.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在当年度8月31日之前能够取得合法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视为持有); 2.父母其中一方在崧厦街道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满六个月,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 3.父母其中一方在崧厦街道依法连续按月参加社会保险满六个月,补缴无效。 第一类生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第二类: 已申报居住登记但尚未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且在当年度8月31日之前亦无法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 上述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原则上为入学当年度的8月31日。 三、入学原则 1. 符合第一类入学条件的,在第一轮报名时全部安排就近学区入学。 2.当第一类生员多于报名的施教区学位配置时,按照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先后排序,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3. 符合第二类入学条件的,对确实暂住在崧厦街道内的随迁子女且第一轮报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在第二轮报名后,按《上虞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分值高低排序录取,积分高者优先招入,由街道教育党委统筹安排入学,直至学额用完。 四、报名步骤 1.报名时间。第一轮:7月4日—7日,第二轮:7月11日。 2.符合新生入学年龄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在7月4日-5日通过“浙里办 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PC端)”登录义务教育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在7月6日-7日持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3.随迁子女报名必须完成两个步骤: ①网上报名; ②随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4.随迁子女入学施教区划分:
五、有关配套事项 1.符合积分制政策积分达一定分值的非上虞区户籍人员,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批准的绿卡、人才子女和其他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由区教体局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初中升高中的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初中升高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13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严格招生秩序 1.加强工作领导。街道成立随迁子女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教育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街道社会事务办、教育党委、经济发展办、派出所、人力社保和社救养老办等办线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教育党委协同社会事务办具体协调街道各校招生工作。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熟悉招生政策、工作细致、服务热心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随迁子女招生工作班子,以确保随迁子女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2.加大舆论宣传。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宣传窗、广播等宣传渠道对本辖区的随迁子女进行大力宣传。街道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宣传窗、宣传册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文件精神提前对随迁子女入学进行告知。 3.严格招生程序。今秋崧厦街道中小学报名时间根据局相关文件执行,各校务必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合理制订招生计划,提早公布新生班级,原则上按文件精神控制班额,严格招生行为。相关资格审查办线要落实专人,吃透政策,严格把关,街道人力社救和社救养老办公室、派出所,分别对随迁子女的按月缴纳养老金、浙江省居住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
附件:1. 2.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5日 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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