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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4-827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8-13 16:19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确定崧北河为区级重要水域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5号)的相关规定,为加强重要行洪排涝河道管理,经研究决定将崧北河确定为区级重要水域进行管理。

二、制定过程

对于起草的《关于确定崧北河为区级重要水域的通知》,已向发改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综合执法局、曹娥江旅游度假区、水务集团、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崧厦街道等征求意见,并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形成《关于确定崧北河为区级重要水域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此次崧北河作为重要水域的确定,是以2019年水域调查结果为基础,确定崧北河起始位置为建成区西直塘河,终止位置为九六丘北塘河,长度5.687千米,平均宽度94.03米,水域面积52.72万平方米(790.8亩),水域容积104万立方米。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解 读 人:章佳琦        水政水资源科(行政许可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8122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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