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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988/2024-827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8-13 16:19 |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确定崧北河为区级重要水域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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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5号)的相关规定,为加强重要行洪排涝河道管理,经研究决定将崧北河确定为区级重要水域进行管理。 二、制定过程 对于起草的《关于确定崧北河为区级重要水域的通知》,已向发改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综合执法局、曹娥江旅游度假区、水务集团、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崧厦街道等征求意见,并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形成《关于确定崧北河为区级重要水域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此次崧北河作为重要水域的确定,是以2019年水域调查结果为基础,确定崧北河起始位置为建成区西直塘河,终止位置为九六丘北塘河,长度5.687千米,平均宽度94.03米,水域面积52.72万平方米(790.8亩),水域容积104万立方米。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解 读 人:章佳琦 水政水资源科(行政许可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81223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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