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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988/2024-827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8-13 16:11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文 号: | 虞政发〔2024〕11号 |
统一编号: | DSYD00-2024-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崧北河为区级重要水域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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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5 号)的相关规定,为加强重要行洪排涝河道管理,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崧北河确定为区级重要水域进行管理。现将崧北河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由区府办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水利局承担。 附件:崧北河基础信息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4 年 8 月 1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崧北河基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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