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概览
历史沿革

  上虞是浙江省建县最早县份之一,历史悠久。史籍记载和出土文物证明,4000多年前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里生活。相传父系氏族社会后期,虞舜避丹朱之乱来此。据郭沫若考证,殷商甲骨文中已有“上虞”地名。夏帝少康后属越国,战国时期楚灭越后属楚,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置上虞县,属会稽郡。新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废上虞入会稽县,属会稽郡。东汉建武(公元25~56年)初恢复上虞县,属会稽郡。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分上虞南乡入始宁县,同属会稽郡,历三国两晋南北朝不变。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废上虞、始宁入会稽县,先后属吴州、越州、会稽郡。唐初,今上虞境仍为会稽县的一部分,属越州。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曾以剡县与故始宁地为嵊州,八年州废。天宝、至德年间(公元742~758年),属会稽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后,仍属越州。贞元元年(公元785年)分会稽复置上虞。长庆元年(公元821年)并入余姚,次年复置,属越州。五代时属吴越国东府。北宋仍属越州。南宋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改越州为绍兴府。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绍兴府为绍兴路,元至正二十六年(公元1366年)复为绍兴府,上虞皆为其属县。清承明制。民国初年改府制为道制,上虞属会稽道。民国16年(公元1927年)废道制,直属于省。民国21年,属浙江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24年,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37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解放初属绍兴专区。1952年2月起属宁波专区,1964年9月起属绍兴专区。1968年6月起初属绍兴地区。1983年8月起属绍兴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上虞与绍兴县、余姚县相邻部分地区有几次变动。1954年秋,绍兴县东关区及汤浦区的四峰、渔浦、汤霞、四村、胜江5乡和富盛区的长东、保山、长塘、会胡4乡划入上虞。1956年11月,丰惠区永兴乡和下管区王家庄、大岭顶村划归余姚县,绍兴县川下村划归汤浦乡;1960年8月及1966年1月,下管大公社的大山、隐地、黑龙潭、悬岩、溪山5村以及陈溪公社戴王、糜家2村划归余姚县。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建县时县治设百官镇,唐长庆二年(公元822年)县治迁丰惠镇,1954年9月,县人民政府迁至百官镇。1992年10月18日上虞撤县设市。